网络媒体值得信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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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充分扎实的核实,而且必须坚持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全部标准 。
在美国有这样的说法,人们最恨的是两种人:政治家和律师。而在今天越来越商业化的媒介化的社会里,最不值得公众信任的也是两种人:政治家和记者。媒体正在成为最不值得信任的物品。英国作家Rebecca West写道,媒体就是填塞空间的行业。今天,我们这些从事网络媒体的媒体人聚集在这里,讨论网络媒体的未来。我们自然地会问:网络媒体值得信任吗?你敢不敢相信网络上传播的信息?荷兰一位学者说,网络媒体正在从内容为王的时代,演变到谣言为王,甚至谎言为王的时代。早在100年前,马克.吐温就指出,媒体上除了广告以外都是谎言。
什么是新闻?英文的新闻journalism来自拉丁语diunalis,意思是每日记叙和记录。在中国宋朝有这样一句定义新闻的话:“朝报,日出事宜也。每日门下厚省编定。”
当报纸是报道新闻的唯一媒体的时候,记者有充足的时间调查,核实,研究,编辑,出版。随着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新的媒体出现了,广播、电视、网络、手机。记者的调查和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压缩了。在网络媒体的信息自由传播的空间中,除了电子和电磁波的运动速度外,可以讲,网络媒体的传播空间和速度是无法限制的。
如果发表公共信息,网络媒体作为公共信息的守门员,有责任负责网络新闻信息的可信性、客观性。但是,网络信息的海量化和匿名性破坏了传统媒体的范式:诚实和准确。
从全球观点看,在近十年间,传统媒体的公信度在急速下降。美国PEW新闻研究中心调查显示,美国一半人口认为,新闻已经失去了公众的信任,其中主要原因是新闻报道中,掺杂着各种记者个人的观点。新闻与观点不分。中国媒体上的新闻报道何曾不是这样?
随着新闻、言论、广告、娱乐混为一体,公众最终失去了对网络新闻和言论的城市性、准确性、平衡性等基本素质的信任。在网络发展到今天,网络集新闻报道、电子商务,娱乐,聊天,个人通讯,色情为一身:
新闻与娱乐之间的墙在消失,
新闻与言论之间的墙在消失,
新闻与广告之间的墙在消失。
网络信息如洪水和雪崩一样汹涌。只有那些耸人听闻、煽情的、噪音大的信息能抓住眼球。但是,这些噪音与公众的利益究竟有多少关系?
在网络媒体环境中,互联网是如何影响网络信息内容的公信度的?互联网是如何影响网络新闻报道的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的?网络媒体将如何报道新闻才能获得公信度?
网络新闻正成为继印刷、广播电视之后的又一种新闻报道环境。在全球网络传播的匿名环境中,每一个网络媒体的消费者,既是内容的生产者,也是内容的消费者。新闻学的核心是新闻的公信度和新闻的核实。但是,在网络里,人们生活在一个使用假名、匿名,张家长,李家短的一个舆论环境中。由于无信源文章、匿名文章大量占据网络空间,人们越来越怀疑网络新闻和言论的准确性、诚实性和真实性。
网络新闻应该向谁核实?在这样一个没有新闻传统、没有职业传统、没有道德规范、没有时间思考的环境中,如何制作和发布信息?
“速度和时效是准确、公正、完整和平衡的敌人。”互联网是匆忙制作和传播的信息。在网络上,一条新闻几秒钟就可传遍全世界。媒体都在争夺第一时间发稿和独家新闻。网络媒体在发稿前,几乎没有留给被其报道批评的人在出版前,有任何辩驳的时间。在这种时间压力下,无法完成信息发布的核实和平衡。速度和时效是网络成功的关键。如果一条信息发现错误,编辑几秒钟就可将其纠正。这对记者和网络媒体来讲,是好事。被人发现、被人起诉的机会越来越少。网络链接的特点是建立网页链接,通过扩充资源,可以增添一条新闻报道的广度和深度。但是,这条链接如果误导了读者,这是谁的责任?
在网络媒体市场你死我活杀场上,媒体的核心竞争力是公信度,增强的公信度将会带来发行量和收视率。网络公信度问题来自大量未经新闻学专业培训的作者和网友,他们不了解为大众媒体写文章要坚持新闻的准确性、公正性、无偏见。不了解大众媒体信息传播的的道德规范和行业标准。公信度的要素包括:准确、诚实、公正、体面。
公信度的核心要素是准确。准确是信息传播和新闻报道中头等重要的事情。不准确或错误地引用别人的话,是信息传播和新闻报道的死敌。如果在信息传播和新闻稿件中不核实每一个事实,一旦张贴到网页,你永远地失去了更正错误的机会,而你的失事报道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将无法挽回。
作为网络媒体,是否跟传统媒体一样,记者编辑对读者是负有责任的,记者编辑对发表的任何文字图片负有责任?网络媒体能否通过传授公正新闻学的基本原理、方法和道德规范,重建公众对网络的信任?
美国新闻界是这样对待网络信息传播的:
《坦帕论坛报》(The Tampa Tribune)的守则:“不能因为互联网的独有特点而降低我们判断、采集和传播信息的标准”。
《林肯每日星报》(Lincoln Journal Star)的守则: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充分扎实的核实,而且必须坚持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全部标准。
《佛基尼亚领航报》(The Virginian-Pilot, Norfolk)的守则:来自任何网站的事实都必须毫无例外地经过核实方可被引用,除非你确信这家网站的权威性。
《罗阿诺科时报》(The Roanoke Times)的守则:不得引用任何来自网站上的貌似事实性的信息,除非你确信这家网站的权威性或对这条信息进行了独立核实。
传统媒体编辑记者的职业道德体现在:诚实、准确、平衡、公正、礼貌、热情、客观、助人为乐。
记者的职业道德还体现在:犯了事实性错误、欺骗错误、误导读者错误、违背诺言错误,要诚恳地在媒体上及时地致歉;
传统媒体记者的职业道德还体现在:在新闻报道中,不能有个人的隐藏议程、个人的政治目的,不得用个人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偏见,作为报道新闻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判断标准。记者不应该散布仇恨和鼓动无政府主义。
按照传统的新闻价值观,记者不应该成为变化的催化剂。记者在社会变化的报道中,对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要保持距离,采取客观的态度。媒体不应该跟着读者和观众的情绪走。新闻报道的选题和讨论的议题应该跟着事实真相走,而不是公众情绪走。
传统新闻学的核心是平衡、公正、全面、准确、真实。这些元素构成新闻的公信度和品质。在网络媒体世界,我们是否可以把这些新闻学的基本原理直接搬到网络媒体上?是否可以使用传统新闻的道德规范?
客观性:在报道中,没有记者编辑的个人意见,评论,感情和偏见;媒体和编辑记者不应该是政治的参与者,也不是某种政治信念的倡导者,而应该是中立的观察者.不要使用反映某种观点的语言.记者是向读者提供事实,由读者依据事实,自己去下结论.记者不可以帮助读者下结论.不要使用有明显政治涵义和标签性的文字,如:极端主义者、狂热分子、恐怖主义分子、自由主义者、保守派、改革派、新左派、宗族主义者、民族主义者。这样的标签会令某些读者在没有读到事实和观点前,就对被报道者和他的观点产生了反感,影响读者阅读立场和观点的形成。
网络本来是容纳各种思想的自由交流的社区,但是今天正在演变成属于各种利益集团的思想领土。只有共同爱好或共同仇恨的人方可进入这块领土发表言论。越来越多的媒体、大腕记者、大牌主笔被有钱人、投资者、有权人、广告商左右和操纵。一些媒体根据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利益,通过组织研讨会、策划专家论坛,来制造新闻热点,操纵公众眼球。如果媒体制造议题,媒体既成了裁判,又变成了运动员。
传统媒体的品牌和质量来自名记者、名专栏作家、和名评论员的文章和他们的获奖作品积累的效应。而在网络媒体上,更多的信息、言论和评论是匿名的,缺乏的正是这种积累的品牌效应。
传统媒体上发布信息的记者编辑受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的限制和要求。那么,随便在网上发布公共信息的网络记者是不是不受这种操守和专业品质的约束?网络作者是不是可以享受特权,在网络的公共空间里,任意发布信息和言论。网络媒体不应该利用网络信息对自己商业上,事业上,政治上,学业上的竞争对手,进行人格谋杀,使用下流或不礼貌的语言。
在网络这样的一个虚拟的世界里,传统新闻的公信度和职业操守,将会带来媒体品牌和广告效益。为了这样一个品牌,应该尽量明确信息来源:点名信息来源,信源的身份等。记者可以报道别人的观点和言论,但是,要说明发表这种言论人的身份和动机。如果是匿名引用别人观点,读者就会相信这是记者本人的观点。如果处理不好匿名信源、网络虚假信息、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语言不文明、写作不专业、不公正、观点平庸,以及形式上过分追求商业化(点击率、发行量、眼球)等问题,公众会对媒体(包括网络聊天室),越来越不信任。
网络媒体有责任独立核实事实。在一件有争议的事件的报道中,如果听不到各方声音、不核实事实。这将成为一种严重的媒体道德问题。
平衡性:事件各方人士意见都得到充分报道;对于有争议的问题,要平衡地采访和报道争议双方的意见。
在编辑中,不要有偏见性的选择。例如,链接中的偏见问题:链接的文章是否反映了各方观点?与你建立链接关系网站有无公信度问题。
准确还体现在:引用别人的话、报道的新闻事实要有背景、语境。不得断章取义、不得避重就轻。
美国学者是这样给媒体的“公信”方面的问题“定罪”的:
一、死刑:
-编造引语、编造信息来源、编造事实;
-剽窃;
-行贿、内部交易;
-不诚实;
-有选择地引用别人的话
二、重刑:
-写错人名、地名;
-利益冲突(报道的内容与记者个人或媒体投资者事业有关、隐瞒记者个人或媒体投资者在报道中的利益、报道有政治目的、偏见);
三、犯罪:
-片面报道;
-玩世不恭;
-负面报道;
-歪曲报道;
-小题大做
四、罪过:
-报道肤浅;
-不愿意报道正面新闻
-不全面报道新闻事件
美国自由论坛创始人纽哈斯说,今天的媒体上,负面的内容太多,带来的是一种绝望新闻学.结果,记者同时担负了两种使命:检察官和法官。今天媒体的使命不再是知情和教育,而是起诉和判决。媒体正在演变成媒体的所有者或投资者的私人侦探、检察官和法官。
网络媒体何曾不是这样。比如,网络媒体有关名人新闻、个人隐私、性丑闻的炒作?网络媒体和编辑记者在采访和报道名人新闻、轶事、丑闻、煽情新闻的时候,美国新闻学者向媒体提出了这样几个问题,请编辑记者在发布这类新闻前思考:
1.这条新闻将会如何伤害报道中报道的人?
2.读者将会对这样的新闻如何反应?
3.这条新闻究竟有多大的新闻价值?
4.公众真的需要这种信息吗?
5.公众有权知道这种信息吗?
由于信息化的普及和深入,新闻记者在获取信息方面,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信息获取自由和方便。越来越多的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如个人的学校、理财、健康、医疗、家庭、购物、生活方式、爱好等等储存在网络上的某个服务器或电脑里。今天的网络系统将如何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网络媒体有没有权力使用和公开私人在网上的信息:电子邮件、个人网页、BBS?
网络媒体的公信度表现在:在其各个栏目里,有良好的职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了解你的社区、尊重持各种观点的人。网络语言文明礼貌。
但是,今天有关网络媒体公信度的问题,我在这里更多地是提出问题,而不是回答问题。在网络空间里,传统媒体的道德观无法回答网络媒体工作者遇到问题。网络道德问题更多地与网络媒体本身的特点相关和所特有的。传统媒体有一系列办法预防谎言、不准确和缺乏客观性。
此外,网络媒体很难就网络媒体的道德规范达成共识。网络媒体的权力分散化和全球化使制定一个全球性的网络媒体道德规范成为一个艰巨的任务。互联网成了一个任何拥有电脑和电话线或网线的人可以发表任何东西的系统。在这样一个公开和复杂的系统内,将如何实施和坚持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对互联网的任何管理都是困难的,因为网络媒体环境培育的是一种绝对的和完全的新闻自由。另外,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媒体技术也使制定和实施一个道德标准,成为一件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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